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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留学生在韩遇害案律师:韩国已经29年没有执行死刑,正积极探讨推动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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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3 21: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备受关注的25岁中国女留学生在韩国遇害案有新进展。9月2日,该案遇害者家属在社交平台发布声明称,正式委托臧梵清律师团队代理本案全部跨境法律事务。同日晚,律师臧梵清向记者证实这一消息。臧梵清表示,其律师团队已向相关部门提交了法律文书,并向中国驻釜山总领馆发出请求领事保护与外交协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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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警方公布的嫌疑人郑某照片

9月2日,该案遇害者家属在社交平台发布声明称,“悲痛之下,我们正式委托臧梵清律师团队,代理本案全部跨境法律事务,推动各项法律程序,力求查清案件事实,让凶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外,遇害者家属还在声明中强调,“克服万难也要将凶手引渡回国审判。”
同日晚,律师臧梵清向记者确认,他接受了遇害人家属的委托,将代理近期发生在韩国的中国女留学生遇害案,负责追诉与维权工作。
臧梵清表示,“被害人离境前户籍地和居住地均在中国,中国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我们已经正式向相关单位提交了法律文书;并依据相关管辖原则,为后续启动中韩刑事司法协助或引渡程序奠定法律基础;与此同时,我们也已经向中国驻釜山总领馆发出请求领事保护及外交协助函。鉴于犯罪嫌疑人是中国公民,我们正在积极探讨通过外交与司法协助渠道推动将郑某引渡回国受审执行刑罚的可能性。”
多位法律人士在分析该案走向时都提到,韩国已经29年没有执行死刑的案例。“如果在韩国受审,嫌疑人可能不会被认定为死刑,这对于家属来说是完全不能接受的。”臧梵清说。
臧梵清表示,中韩之间存在正式引渡条约,本案符合引渡全部基础要件。他同时提到,近期公众讨论的“死刑不引渡”属于韩国方面的拒绝规则,该条款只是让对方有可能不予配合,“并非意味着我们不能争取”。
据此前报道,8月底,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求助称,“我的妹妹25岁,大邱加图立大学研究生,今年毕业。8月14日入境韩国。8月20日晚失踪。”据中国驻釜山总领事馆8月25日消息,经同韩国警方核实,一名失踪数日的中国女留学生当天被发现死亡,警方已以涉嫌杀人罪逮捕一名30多岁男子。
8月26日,韩国庆尚北道庆山警察署披露案情称,该案件最初以单纯失踪案件受理,而最初报案人正是郑某。警方在以知情人身份对郑某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其陈述存在可疑之处,展开侦查后逮捕了郑某。随后,遇害人的遗体在韩国庆山的郑某住所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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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伪装成被害人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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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拍到嫌疑人处理尸体的画面

8月27日,韩国警方表示,该案嫌疑人、30多岁中国籍男子郑某,在警方讯问中承认了部分指控。除承认杀害该名女学生之外,郑某供述称“将遇害人部分遗体肢解后分散抛弃在庆山市、京畿道等多地”。

8月29日,韩国警方根据郑某供述,对其交代的弃尸地点展开搜寻,并再次找到遇害者的部分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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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韩国警方公开嫌疑人郑某的姓名、年龄及正面照片等个人信息,公开时间为期30天,至10月1日结束。
来源|南方都市报、中国新闻周刊
编辑 | 华宝 责编 | 阮固 审核 | 刘永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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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3 21: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炒作罢了,就算引渡回来也不可能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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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3 21: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不可能引渡,回来相当于送死,韩国会背上国际舆论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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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作罢了,就算引渡回来也不可能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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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3 21: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中国人最狠的还是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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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3 21: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恶心的律师为了哗众取宠在这里胡说八道,你个律师都不明白吗?!犯罪案件的管辖权肯定主要是依据犯罪行为发生地来判断的,怎么可能会是以嫌犯的国籍来判定?!要是这样也行的话,那些欧美人到咱中国来贩毒、杀人,欧美国家都可以要求引渡回去从轻发落了咯?!没看过以前的报道吗?!我国依法判处了好几个外籍毒贩,根本不鸟欧美的关切或批评,更不会考虑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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