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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渔船血案:6名中国人一夜怒杀11名船员!韩国总统为他们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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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9 14:3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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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8月2日凌晨,南太平洋海域。
一艘名为“佩斯卡玛号”的韩国远洋渔船正在海面上静静航行。操舵室里,一场蓄谋已久的行动正在进行。
等到一切结束时,这艘船上将有11条人命永远消失在茫茫大海中。动手的,是6名中国籍船员。
这件事后来震动中韩两国,甚至牵扯出一位未来的韩国总统。但在讨论法律与审判之前,我们必须先弄明白一个问题:一艘捕捞船上,到底发生了什么,能让6个普通人下得了这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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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往回拨到1996年6月7日。佩斯卡玛号从韩国釜山港出发,船上一共24人:7名韩国籍管理层,10名印尼籍船员,以及7名刚上船的中国籍船员。
这7名中国人都是朝鲜族,来自吉林。其中年纪最大的全在千44岁,有过一年多出海经验。剩下六个全是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有人刚结婚,有人家里盖房子欠了债,都是听说远洋捕捞挣钱,凑了保证金就上了船。
他们以为上了船就是干活挣钱,却不清楚自己在韩国船长眼里,到底是什么地位。
我查了当年的公开报道和后续辩护材料,有一个细节令人印象深刻:船上的薪资结构,中国船员拿固定工资,韩国船员拿捕捞分成。换句话说,捕得越多,管理层赚得越多。这个设计从一开始就让“催促劳动”变成了一种利益驱动。
出海没几天,遇上恶劣天气。没出过海的小伙子们集体晕船呕吐,整夜睡不着。按照常理,这时该停船让人缓一缓。但船长崔基泽不许停,故意让他们在风浪里硬扛。
第二天,所有人被赶上甲板训练。身体没恢复,手脚自然慢。甲板长姜仁浩看着这些“笨手笨脚”的中国船员,二话不说,直接上手。
如果你觉得这只是一种粗暴管理,那接下来的事会让你重新理解这个案子。
姜仁浩身高一米八多,体重超过两百斤。船上中国船员和印尼船员,几乎全挨过他的打。不是简单的推搡,是用捕鱼工具砸脑袋、砸耳朵,血顺着脸颊往下淌。船长崔基泽在一旁看着,有时甚至亲自动手,拿起铁棒就追着人抡。
这已经不只是“管教”,这是在用暴力建立绝对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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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有一个概念,叫“长期虐待下的应激反应”。在很多恶性案件里,加害者本身曾经是持续性的受害者。这不代表洗白他们的行为,但法庭在量刑时,往往会考虑这种“被长期施暴”的前因。
船员们忍了。他们觉得是自己干得不够好,更卖力地干活,希望换回一点尊重。可忍让换来的,是变本加厉。
6月26日,全在千和其他船员写了一封信,托船上唯一对他们友善的韩国船员李仁锡转交给船长,请求改变管理方式。信交上去了,没有任何回应。
第二天,又有人被打得满脸是血。船员崔锦浩动作慢了点,姜仁浩拿捕鱼器砸他的头和耳朵。白忠范鱼饵挂不好,船长崔基泽先用鱼砸他的头和后背,然后一脚踢翻在地。李春胜只是偷偷瞟了一眼,被姜仁浩发现,捕鱼工具直接砸到脸上,鲜血直流。
李春胜本能地躲了一下。这一个躲闪动作,让船长彻底暴怒。他命令所有船员趴在地上,四肢伸直撑住身体,然后用棍子挨个敲屁股——这在当年的韩国,是一种带有很强侮辱意味的惩罚方式。
轮到李春胜时,船长让他跪着往前爬。他没服从,船长抡起铁棒就往他头上砸。这一下如果砸实了,后果不堪设想。李春胜侧身躲开,铁棒砸在肩膀上。
然后,他夺走了那根铁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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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在千和李仁锡赶紧出来拦着。中国船员对着船长大喊:“为什么我们都给你写了信,你还要这样打我们!”
李仁锡这时才解释:信还没转交,因为船长心情不好,自己工作忙,没顾上。
这个细节在后来庭审中被反复提及。如果那封信当时就被转交,事情会不会有不同走向?可惜,没有如果。
船长当时服了软,表示以后再不会动手打人。身体暴力停了,精神折磨接上了。每天超负荷工作,睡觉时间被压缩到三小时左右。全在千他们觉得,这样下去不是被打死就是被累死,几个人商量后,向船长提出下船。
7月30日,船长把7名中国船员叫到操纵室。除了崔万峰——这个人后来站到了韩国船员那边——其余六人都明确表示想下船回家。
出乎意料,船长答应得特别爽快。他拿出一份文件,让船员们在上面签字。船员们以为那是下船手续,兴高采烈地签了。
签完字,船长把文件翻过来,背面还有一行字。大意是:中国船员不服从管教,拒绝工作,手持凶器企图杀害船长,因此决定驱逐出船。
这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陷阱。
然后船长摊了牌,说出了一句彻底击垮这六个人心理防线的话:“乞丐般的崽子们,能那么容易放你们走?你们会在萨摩亚拘留所呆上三个月,吃住费用全由你们自己承担,等你们家人寄到足够的钱后才能放你们走。”
这里必须澄清一个事实,也是后来被证实的关键信息:从萨摩亚下船并不会被拘留。他们可以从那里直接回中国,费用只需从保证金里扣除机票和停留开销。船长是故意这么说,他要让这些人绝望。
这六个人信了。他们眼前浮现的画面是:家里的债还没还完,自己又要在异国拘留所里背上新的债务,家人砸锅卖铁也凑不够钱。那种被逼到墙角的感觉,从这一刻开始,把理智一点点击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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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凌晨,全在千把船长骗到操纵室。三名手持杀鱼刀的中国船员已经等在那里。
后续的过程,我用最克制的方式概括:船长和另外五名韩国船员先后被以同样方式袭击后抛入海中。三名印尼船员因为目击了过程,被逼迫参与行动。连同那个站到韩国一方的中国船员崔万峰,四人后来也被扔进海里。船上共11人丧生。
唯一被留下的韩国人是李仁锡,那个曾答应帮忙转交信件的人。
做完这些后,全在千等人胁迫李仁锡掌舵,想偷渡去日本。他们破坏了船上的无线电设备,但李仁锡一直在找机会。8月24日,他借口渔船重心不稳,把中国船员骗进鱼舱整理货物,然后和一名印尼船员封死了舱门。
一小时后,他们遇到日本巡逻船,发出求救信号。六名中国船员被日本海警控制,后移交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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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曝光后,韩国舆论几乎一边倒地用“屠夫”“恶魔”来形容这六个人。关于韩国船员长期施暴的事,起初被有意无意地淡化。
1996年12月,釜山地方法院一审判处六人全部死刑。
狱中的全在千写了上万字的陈情书,详述韩国船员的暴力与侮辱。韩国媒体没什么反应,但中国朝鲜文媒体刊载后,引发了朝鲜族同胞的强烈关注。
这时,一个关键人物登场了——年轻的人权律师文在寅。
当年正是他,和朝鲜族律师赵峰一起,接手了这个谁都不想碰的案子。文在寅在二审中为六名中国船员辩护,核心论点并不是否认杀人事实,而是力陈“长期虐待导致的心理崩溃”应构成减轻情节。
二审结果下来:全在千维持死刑,其余五人改为无期徒刑。
这个判决,文在寅至今仍被不少韩国人骂作“卖国贼”。但他多年后公开表示,从不后悔当年的辩护,因为量刑必须考虑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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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子在法律上的核心问题其实很清楚:被害者变成了加害者,责任该怎样切割?
在任何国家的刑法里,以剥夺他人生命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都不可能被豁免。全在千等人在夺走11条人命的那个凌晨,已经跨过了法律的红线。判决结果也体现了这一点——六个人全被处以极重刑罚。
但法庭同时做了一件事:区分。对主犯维持死刑,对从犯改无期。这说明法庭采信了“受虐前因”对量刑的影响,没有把六个人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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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过头来看,当年那张被翻过来才看到背面文字的文件,如果一开始就是透明的,如果船长没有故意欺骗和威胁,这六个人也许不会走到那一步。这不是在替谁开脱,而是指出一个被太多悲剧印证过的规律——把人逼到没有退路,是最危险的事。
劳资之间,可以有雇佣关系,可以有管理权威,但不应该有把人当工具的傲慢。那艘船上最初的暴力受害者,和后来的暴力施加者,共同被卷进了一场本可避免的灾祸。
面对极端压榨,法律允许的自救边界在哪里?如果你是当年的船员,你觉得在签字被骗之后,还有哪些合法救济途径?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也请把这篇文章转发出去,让更多人知道远洋劳工权益保护有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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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9 14:3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国内的日本人的待遇很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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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9 14:3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小编胡邹乱造,从哪里看出来日本慌了?不懂就不要自我感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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